安顺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日前,记者从安顺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发〔2020〕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近日来,安顺市人社局着力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受惠面扩展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确保失业人员各项待遇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符合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条件的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安顺市确保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对从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对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不得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此外,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按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和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020年5月至12月,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贵州省城市低保第一档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安顺市还畅通了申领渠道,减少证明材料,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失业人员还可下载“贵州社保”安卓手机APP,足不出户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
(记者 罗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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