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余庆县一名非法持有枪支被告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1-02-08 14:38:28 来源:遵义日报

  近日,由余庆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甲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经余庆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徐某甲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经查明,家住余庆县龙溪镇的徐某甲,现年67岁。1982年,其好友殷某某(已死亡)送给徐某甲一支火药枪,徐某甲将该火药枪一直存放于家中。2020年8月11日,被告人徐某甲的孙子徐某乙(另案处理)将该枪支带出参与打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该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具备枪支致伤力。

  徐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期间,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平时表现良好,但其非法持有的枪支被其孙子用于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综合徐某甲的情节、悔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杨义霞)

相关热词搜索: 余庆县 火药枪 孙子 贵州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免责声明 友情链接 贵州网LOGO 广告刊例 本站域名 百度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