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探索念好“四个经”强力推进林业建设
近年来,安顺市不断探索与实践,念好“制度经”“导向经”“改革经”和“司法修复经”,强力推进林业建设。
一是念好“制度经”。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自然资源有偿出让制度、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办法等绿色生态管理制度。并严守生态红线,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近年来,全市年均新增造林面积达41万亩,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2.4个百分点。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9.03%,森林面积761.94万亩,森林蓄积量1716.87万立方米。
二是念好“导向经”。用好考核评价,不断强化“发展好经济是政绩,保护好生态也是政绩”导向,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一把手抓生态文明的措施形成。西秀区成为我省第一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平坝区成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镇宁自治县晋升为自然资源任期审计试点,在绿色制度上探索前行。近年来,全市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2.44%,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46平方米,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41.57%,城区重要水源地绿化率达74.1%,水岸绿化率达84.27%,道路绿化率达83.04%,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绿化率达到50.09%,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城市。
三是念好“改革经”。积极探索“三权”促“三变”林业改革新路径,深度唤醒大山深处的森林资源,对林地进行确权、赋权、易权,强化与金融机构对接林权抵押款,融通林业发展资金,推进森林经营集约化,提高经营水平,增加经济效益,实现资源增效和依法有序流转,林权抵押贷款亿元以上,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源,发展山地特色高效产业。
四是念好“司法修复经”。建立了全省首个“补植复绿”基地,让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相关责任主体履行义务,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向各级环保、林业、国土、农业等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7件,治理恢复林地172亩、耕地468.16亩,增值放流83000尾,有效推动受损生态得以修复,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联合林业部门在镇宁、开发区共建3个补植复绿基地,占地面积约9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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