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五举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今年以来,威宁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全面压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畅通维权渠道,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五措并举从源头上预防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畅通维权渠道
向社会公布劳动维权电话,当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工作等问题时,可拨打劳动维权电话,劳动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就会及时进行处理,从而避免年底大规模讨薪现象发生。同时,所有在建项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劳动维权告示牌,内容包含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及劳动维权电话。农民工也可以直接用手机扫描“劳动维权二维码”即可在线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从而解决了到年底欠薪金额大,欠薪的人员数量多的难题。同时利用新闻媒体、信访部门、省长信箱等多方位提供维权渠道,引导广大农民工理性维权。截至日前共接受电话咨询3000余人,共接待投诉、举报欠薪案件100余起,协调处理90余起,立案处理12起,移送公安8起;追发劳动者工资944.3142万元,涉及农民工496人。
利用好大数据平台
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依托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互联网+劳动监察”,提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效能。所有在建项目包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管单位、勘查单位的五方基本信息;务工人员基本信息、考勤、工资支付、维权告示、银行代发工资、开设专户、工资保证金储存、劳动合同签订、购买工伤保险等内容全部纳入大数据平台。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各在建项目施工方做好信息录入工作,人社部门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建立8个100%预警机制。方便监察人员及时掌握各种异常情况,实现事前可预警、事中可监督、事后可追踪的模式,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目前已有26个在建项目纳入实名制管理平台,涉及住建、交通、水务、工信4个行业,已形成了7491人的农民工信息库。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33.16万元,保函2815.4884万元,代发农民工工资1720万元。目前开展欠薪预警12次,均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了预警。
建立月报制度
每月18日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新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用工人数、专户信息、银行代发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等基本信息汇总后,统一上报自治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督促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施工总承包方开设专户,签订三方协议,实行分账管理,并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做到进度清,底数明,形成未雨绸缪的长效机制。目前景秀家园项目、海韵庭院项目、丽阿娜.福园项目、万商众创城项目、开元财富中心项目、中瑞梦想城2期项目和龙城花园西点苑7个新增项目,签订合同2300余份。
抓好业务培训
邀请贵州爱唐文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方平台的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和操作演示。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工信、教科等部门,以及在建工程建设方、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监理方、劳资专管员等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同时,建立微信工作群,方便各项目进行业务交流,为企业及时解答实名制管理的难题。现已开展培训2期,培训人数达300人。
宣传与执法相结合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地落细。今年5月底,县人社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法队,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把专项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定期深入企业、工地进行执法检查和法律宣传,普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标准》、《劳动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和法律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张贴宣传海线100张,未达标的项目当场下达限期整改责令书74份,行政告知书11份,行政处罚书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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