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检企联合观护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我们以后一定好好做人,在考察期间,反省自己的不良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11月4日,涉嫌盗窃的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监护人的陪护下,与贵州汉玛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观护帮教协议时说。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和小强(化名)因一时贪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案件移送该院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讯问及对其社会调查时了解到,二人系未成年人,属于初次犯罪,犯罪原因与法律意识淡薄、意气用事及虚荣心理有关。在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被害人、公安机关及辩护人意见后,该院认为二人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
10月28日,该院对小明和小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随后,检察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帮教计划,定期对二人进行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深刻认识反思自己的行为。
11月4日,该院与小明和小强及其监护人、贵州汉玛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和观护帮教协议,由该院、监护人及这家公司对小明和小强进行监督考察、观护帮教。
据了解,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使问题少年重回正轨,该院与贵州汉玛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签订观护帮教协议,筛选部分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到观护基地工作,共同完成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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