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租赁企业不得用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

发布时间:2020-11-18 15:47:11 来源:羊城晚报

深圳市住建局发布紧急通知,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实施的经营行为

不得用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针对部分长租公寓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造成“爆雷”“跑路”的问题,11月17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切实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的紧急通知》,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实施的经营行为予以进一步明确,引导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经营。

不得诱骗签订长周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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