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清理积案 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05-22 11:13:01 来源:六盘水日报
近日,钟山区人民检察院与钟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治安大队进行案件座谈,了解到钟山公安分局向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涉嫌非法采矿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涉嫌非法采矿案均因证据不足,检察院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现该两起案件公安机关没有作撤案处理,亦未再次向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由于两起案件均涉及中小民营企业,案发后,涉案企业已被相关行政机关责令停业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经济发展。
对此,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召集两起案件办案人员,分析不捕补查后的证据,认为两起案件涉嫌非法采矿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达不到批捕和起诉条件。从维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角度出发,为使民营企业及时恢复生产经营,建议公安机关对该两起案件尽快作出处理决定,清理涉民企积案,避免刑事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辖区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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