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法院“四措施”打击醉酒驾驶维护公共安全

发布时间:2020-07-02 18:18:52 作者:刘正章 来源:镇远网
   镇远县人民法院以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为出发点,以规范驾驶人驾驶行为为立足点,通过司法判决引领文明驾驶风尚,坚决依法打击“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并采取四个措施打击醉酒驾驶维护公共安全。

  镇远县人民法院以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为出发点,以规范驾驶人员驾驶行为为立足点,通过司法判决引领文明驾驶风尚,通过“四个结合”,坚决依法打击“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维护公共安全。

一是将惩治危险驾驶与审判提速相结合。通过近年来对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理,发现该类案件大多数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也认罪认罚。在立案后,该院便充分征求被告人意见,优先适用刑事简易程序、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简化庭审记录和文书制作,使该类案件的结案期限缩短,极大地提升了刑事审判工作效率。

二是将惩治危险驾驶与规范裁判尺度相结合。因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多发、易发,为了统一量刑标准和裁判尺度,该院对此该类案件安排专门法官实行定员审理,在裁判时,充分考虑驾驶人的酒精含量、驾驶时间、行驶地点、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规范自由裁量权,避免同案不同判,切实提高该类案件的审判质效。

三是将惩治危险驾驶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相结合。在审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对造成被害人损失的,加大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节力度,积极促成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和解或调解,将被告人是否赔偿损失、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作为判处缓刑的要件进行审查。

四是将惩治危险驾驶与矫正不良驾驶行为相结合。该院在依法审理危险驾驶案件的同时,通过选择典型案例集中曝光、进行庭审直播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审判宣传力度,以达到法律震慑作用。

  今年以来,该院对受理的16件涉危险驾驶的案件,全部进行了庭审网络直播,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了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

(编:徐银珍 审:江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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