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两男子非法电鱼被判刑:增殖放流鲤鱼恢复生态
发布时间:2020-07-23 15:17:15 来源:贵州日报
近日,黎平县两男子因为非法电鱼被起诉,黎平县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两男子拘役并履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4月16日晚,向顶某、向培某在黎平县岩洞镇竹坪村河里使用电捕鱼工具电鱼,被派出所民警抓获,当场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电捕鱼工具一套,以及非法捕捞所得水产品净重5.5千克。
近日,黎平县检察院对两人提起公诉。黎平县法院当庭判决向顶某、向培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的刑罚;同时判决二人履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的责任,于判决生效后在案发地增殖放流鲤鱼100千克。
据悉,这是黎平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记者 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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