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三举措”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与开发吸收贫困户就业相结合

发布时间:2020-09-06 18:37:11 来源:黔东南州政府办公室

  为发挥示范引领,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近年来,黔东南州积极探索试点“四好农村路”建设与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员就业岗位吸纳贫困户就业相结合,成效逐显。

  一是抓试点建设。“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核心内容,该州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中,始终存在“管”和“养”短板,具体表现为养护资金的短缺和管养人员的严重不足。如何补齐“管”“养”短板,破解农村公路“管”“养”中的难题,是该州“四好农村路”建设关键。2020年年初以来,根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工作引领一切的总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今年3月在该州从江县试点“四好农村路”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统筹县级资金、特殊转移支付以及其他转移支付等资金,开发1000个农村公路养护员就业岗位,按照1000元/人.月的补助标准吸纳沿线贫困群众就业,在助推、巩固脱贫攻坚的同时,不断补齐从江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管”“养”短板,实现农村公路管养全覆盖。

  二是抓岗位开发。4月29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做好“9+3”县(区)农村公路养护促进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黔交公〔2020〕1号),从2020年5月至12月,在全省9个深度贫困县和3个贫困人口超过1万人的县(区)推广农村公路养护就业扶贫“从江模式”。该州榕江列入范畴,统筹县级资金、特殊转移支付以及其他转移支付等资金,开发农村公路护路员岗位845个。目前,护路员培训完成并全部上岗;在助推、巩固脱贫攻坚的同时,榕江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管”“养”短板不断得到补齐,“四好农村路”建设不断取得实效。

  三是抓模式推广。为进一步在全州推广“四好农村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养护就业扶贫的“从江模式”,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号)文件要求,省、州、县按照县道不低于10000元/公里/年,乡道不低于5000元/公里/年,村道不低于3000元/公里/年,通组公路不低于1500元/公里/年,且省、州、县按照5:2:3比例筹集日常养护资金。在省、州、县筹集的资金全部到位的情况,向州人民政府申请,统筹安排部分资金集中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按照4公里/人开发护路员就业岗位,除去榕江县、从江县外,力争再开发7238个岗位,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与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员就业岗位吸纳贫困户就业相结合,补齐“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管”“养”短板,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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