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四强化”扎实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2020年,黎平县有幼儿园21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23所、民办幼儿园89所,另附设幼儿班67所。幼儿园教师1527人,其中公办教师379人。在园(班)幼儿21245人,其中公办园在园(班)幼儿11765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5.38%。学前教育普惠率为80.12%,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93.64%。为提高学前教育质量,黎平县“四个”强化,扎实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强化政府责任,抓好政策指导。黎平县委、县政府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列入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先后出台了《黎平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黎平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黎平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2030年前接受督导评估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黎平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黎平县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黎平县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划及规范性管理文件,就全县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明确全县发展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强化财政投入,增加教育资源。2016年以来,中央、省、县三级财政累计投入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14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87所,增加学前教育学位9870个。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由2016年的3所增加至6所。每个乡镇(街道)均建有中心幼儿园,在大村独立建有村级公办幼儿园,小村联合建有村级公办幼儿园,城乡学前教育资源有效扩充,办园条件大幅改善,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同时,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幼儿资助政策,确保所有适龄幼儿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
强化办园规范,提高保教质量。通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清理整顿”,逐园进行督评和整顿,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添置设施设备,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贵州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遏制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通过集团化办园管理,加大对民办园和村级公办园的帮扶和指导,促进民办园和村级公办园保教质量水平提升。
强化教师培养,优化师资队伍。一是把好教师招聘“入口关”,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作为公开招考公办教师的条件之一;二是把好“流动关”,严格乡镇幼儿教师调动审批手续,保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三是重视教师培养,2019年以来,通过国培、省培、州培和东西部协作教育帮扶等形式,分期分批培训了公办、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2800余人次;四是抓好教育科研,认真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建设工作,依托责任区网络,在州级专家和下城区专家指导下加强该县幼儿园教师教研能力建设,开展教师保教经验交流、教学研讨等活动,引导幼儿园教师加强学习《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保教方法的钻研,提高保教水平。
上一篇:【我的脱贫故事】李高宏:养殖鸭子奔小康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