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通过立法引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20-08-10 13:53:45 来源:铜仁日报
7月31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条例决议(草案)》,批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贵州省首条专门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地方法规。
据悉,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历经两年多的深入调研、广泛论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认为玉屏找准了立法切合点,条例具有创新性,具有良好的立法引领推动作用,是全省第一个专门就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施行,将引领乡村振兴,加速推进玉屏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覃嵩松 黄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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