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惜赔 不滥赔——富德生命人寿遵义中支理赔28万元
2020年2月19日,何女士因病在家中抢救无效死亡。
4月3日,其家属向富德生命人寿报案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联系客户家属,核实事故情况,并协助受益人申请理赔;由于被保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未指定受益人,因此其身故收益人是法定继承人,经工作人员核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何女士的情况,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其父母及两位子女;4月13日,何女士的儿子杨某向我司提交理赔申请,但问及其外公、外婆的证件信息及授权资料时,杨某拒不提交,称这笔保险金是自己的,与其他人没有关系;经过沟通,了解到杨某与自己的舅舅有矛盾,舅舅阻止外公、外婆拿证件出来,配合申请保险理赔金。工作人员向杨某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其与亲属平和沟通,取得外公、外婆及兄妹的有效证件以后在进行理赔申请。
4月28日工作人员联系到杨某的舅舅,经过多次沟通,杨某的舅舅答应与外侄协商,答应后边带相关证件到公司进行理赔申请。5月8日工作人员再次通过杨某的舅舅联系到杨某的外公外婆,经过30多分钟的沟通,杨某的外公外婆答应将自己的身份证件给外甥,授权委托到我司申请保险理赔。
5月12日,杨某与其舅舅将理赔资料交到我司柜面,工作人员立即核实理赔资料,进行受理、审核,于当日结案,当日给付何女士身故保险金289555.88元。
一切从客户角度出发,不惜赔,不滥赔,是富德生命人寿理赔的工作特点。公司一直秉承“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将理赔服务落到实处,及时给客户送去关爱,不断提升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守护着每一个富德的家人,陪伴大家一路风雨同行!(刘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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