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贵川三省达成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识
8月25日,记者从在仁怀市举行的长江上游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议上获悉,来自云南、四川、贵州三省四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通过跨区域流域保护治理,共护赤水河“一江碧水向东流”。
赤水河系长江支流,流经云贵川三省交界处的昭通、毕节、遵义、泸州四市。根据达成的共识,三省将坚持“一条赤水河、各方共保护”原则,树立跨行政区划的整体生态系统司法保护观,努力实现从单一分散合作向系统整体协作转变,从依靠地缘联系合作向依靠制度协作转变,从临时随机合作向常态规范协作转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准确把握审判机关在现代环境治理监管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功能,协同推进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预防为主、修复优先”原则,落实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完善行为保全、先予执行等事前事中救济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在协作事项上,该《意见》明确了10大类20个具体事项,包括探索重大环境资源案件跨省移送管辖;建立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案例库;设立司法协作生态补偿专项账户、第三方生态修复机构推荐名录;培育专门从事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等。
(记者杨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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