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也要及时跟上
发布时间:2020-11-29 14:19:28 来源:北京青年报
“信用修复”也要及时跟上
龙敏飞
读完贵报11月28日评论《对失信行为约束应当“两手都要硬”》,其中提及的“惩戒不到位与惩戒过度,都不是市场公平性的体现”,笔者深以为然。
文章提及的是惩戒的平衡问题,这让笔者联想到一些新闻:一则是“信用修复师”到底是什么;二则是:谈好的生意莫名其妙“黄”了;参加项目投标,没竞标就被“刷”了;向银行贷款,被无情拒绝……近年来,一些曾经的失信企业虽已进行了整改,却没有及时进行信用修复,仍戴着失信帽子,企业后续经营行为处处受限。《?望》杂志记者在江苏等地调研发现,当前企业信用修复还存在部门间程序不同、信息共享不足等问题。
上一篇:佛山投逾40亿元建国家物流枢纽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