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法院五措施抓好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21 11:46:33 作者:刘正章 来源:镇远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远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扎实开展黑恶案件审理工作,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截至目前,共审结了涉恶案件2件13人,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审结了2起涉黑恶犯罪“保护伞”案件,分别给予为黑恶犯罪提供帮助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远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扎实开展黑恶案件审理工作,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截至目前,共审结了涉恶案件2件13人,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审结了2起涉黑恶犯罪“保护伞”案件,分别给予为黑恶犯罪提供帮助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强会商。对正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涉黑恶案件,提前明确承办法官,提前派员介入会商,做好案件的前期阅卷、证据分析等工作,在涉黑恶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移、快判等问题上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确保案件依法快审快结。截至目前,共派员提前介入案件会商 39次。

  勤汇报。在审理每一起涉恶案件各个阶段,都积极主动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征求上级法院指导意见,确保案件质量。同时,主动向当地党委和县扫黑办汇报黑恶案件审理进程,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请政法委协调处理,争取当地党委的全力支持。

  细方案。对每起涉黑恶案件,均由院长主持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制作详细的案件审理流程表、庭审方案、警务保障方案、后勤保障方案以及风险评估预案,对庭审安排、警务保障、后勤保障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周密部署,确保案件审理工作万无一失。

  讲效果。在审理涉黑恶案件时,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同时,在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涉黑恶案件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广宣传。对涉黑恶案件公开审理和宣判,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旁听,做好“一案一宣传”工作,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和法治公开课,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

(编:杨通航 审:吴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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