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多举措强化市场检查监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0-08-13 16:09:41 来源:黔东南州政府办公室

  为维护长江流域在黔东南州辖区内的良好生态环境,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多举措加强市场监管,助力和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提升。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共治。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和州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与该州政法、法院、检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制定《黔东南州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进一步明确各部工作职能职责,发挥各部门及行业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以及市场检查、驻村帮扶等时机分别深入该州内涉及长江流域的14个县的市场和餐饮户以及河流流经过的村居广泛开展非法捕捞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长江流域禁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形成人人参与的共治格局

 二是严格广告监管,切断野生动物交易网络。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对野生鱼类线上线下市场网络交易和广告宣传的管理,督促属地电商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杜绝销售涉野生鱼类等产品和发布涉野生动物类广告;组织对野生动物交易广告开展检测,重点检测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以及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等互联网媒介,及时处理监测中发现的长江流域野生鱼、野生江(河)鲜等涉及野生动物的虚假违法广告线索。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严查违法行为。为精准打击违法行为,提高监管工作成效,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及时交流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开展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挥黔东南“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重点打击以长江流域野生鱼、野生江(河)鲜等为噱头的营销和广告宣传,打击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全州共撤除(涂改)各类户外广告、门头、店堂、菜单含有“野生鱼、野味、清水江野生河鱼”等字样的广告、门头及户外广告及宣传牌(栏)275块。检查餐饮店583户,删除(涂改)含有“野生鱼”、“清水江鱼野生河鱼”、“野味”等字样的菜单信息735条,签订《禁止销售野生鱼类承诺书》237份,发放《禁止销售野生鱼类的通知》424份,部门联合执法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行政约谈2人,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一件,涉案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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