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起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化矛盾
俗话说:“远亲不入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于能够为邻的人是一种幸福,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近日,镇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该起纠纷在执行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申请人杨某兰与被执行人杨某成系多年的邻居。事发原因为杨某成于自家楼顶修建了排水渠用于排出雨天积蓄的雨水,并在自家厨房墙体上开凿了一个洞。申请人杨某兰认为杨某成家修建的排水渠导致雨水侵蚀了自家的墙壁,开凿的洞也影响了自家的生活。遂将杨某成起诉至镇远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杨某成拆除排水渠并封闭自家墙体上开凿的洞。因对判决持有异议,被执行人杨某成自判决后始终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义务。申请人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无果后,向镇远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接收到案件以后,审慎考虑,认为邻里纠纷还是应当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回到沟通上来,力求通过调解的方式代替强制执行,毕竟往后的相处也不仅仅存于朝夕。便组织干警数次前往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实地勘察,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并耐心的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交流。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同意于一周内主动拆除自家楼顶的排水渠并封闭墙体上的洞。申请人对于这样的结果也是表示十分满意,甚至制作了锦旗表达对本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感谢。
(编:徐银珍 审:吴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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