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财政局:压实问题整改责任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
根据8月上旬省级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反馈,涉及该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问题4个,分别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各1个,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按要求及时拨付、部分项目年度支付进度未达到评价指标。
为确保上述4个问题能及时、有效、全面整改,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及时组织人员到深入县(区)进行问题核查,帮助指导县(区)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同时要求县(区):一是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限定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二是对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举一反三,对潜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整改;三是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日常监管,严格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扶贫资金,通过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形成常态化的资金监管模式,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实现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在县(区)政府的统一调度,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截至目前录入扶贫云系统的上述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申请销号。省、市财政部门对县区提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资料进行认真分析、严格审核,确定县(区)整改措施有力、整改结果真实有效,并逐级进行了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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