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兴义集中审理8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20-07-20 15:00:46 来源:黔西南日报

  7月17日,兴义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8起危险驾驶案件并集中宣判,涉案被告人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缓刑,并处罚金。

  当天的庭审采取远程视频庭审方式进行,在开庭审理中,公诉人分别宣读各案的起诉书及量刑建议,审判员重点审查8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具结书的合法性,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由于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8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判不上诉。集中审理的8场庭审在一天内全部结束。

  本次集中审理,旨在增强广大驾驶员及社会公众对酒驾入刑的理解与认识,树立起安全驾驶意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以案释法,让大家都能引以为戒,并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营造全民懂法、严禁酒驾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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